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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鞏縣白云巖礦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
來源:岑鞏縣國土資源局 更新時間:2016-09-28 08:38:47 瀏覽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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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岑鞏縣人民政府同意,受岑鞏縣國土資源局委托,由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掛牌出讓以下采礦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掛牌出讓采礦權的基本情況
岑鞏縣老鷹巖白云巖礦位于岑鞏縣城北西平距約28km,公路里程42km,行政區劃隸屬于岑鞏縣龍田鎮。區內有鄉村公路從礦區北側通過,交通運輸較為便利。礦區面積為0.1850Km2,開采礦種為建筑用砂,擬開采標高為+518m~+465m,總資源量334.96萬m3。基本情況詳見下表。
岑鞏縣老鷹巖白云巖礦采礦權基本情況表
礦山名稱 |
岑鞏縣老鷹巖白云巖礦 |
拐點坐標 |
拐點號 |
拐點坐標(北京54坐標) |
拐點坐標(北京80坐標) |
X |
Y |
X |
Y |
0 |
3019890 |
36555650 |
3019832.65 |
36555578.53 |
1 |
3019890 |
36556090 |
3019832.65 |
36556018.53 |
2 |
3020030 |
36556220 |
3019972.65 |
36556148.53 |
3 |
3020300 |
36555900 |
3020242.65 |
36555828.53 |
4 |
3020330 |
36555650 |
3020272.65 |
36555578.53 |
礦區面積 |
0.1850km2 |
擬開采標高 |
+518m~+465m |
設計生產規模 |
6萬m3/年 |
開采礦種 |
建筑用白云巖礦 |
總資源儲量 |
334.96萬m3 |
出讓年限 |
5年 |
出讓起始價 |
8.5萬元 |
競買保證金 |
8.0萬元 |
報價增幅 |
0.5萬元或其倍數遞增 |
價款處置方式 |
分期有償取得處置 |
二、風險提示
1、礦產資源開采具有不可預見的風險,出讓人代表國家出讓的是采礦的權利,掛牌出讓文件所表述的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差距。對此,出讓人、掛牌人均不承擔責任。因國家、省產業政策的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不得繼續開采的,以及因道路交通、供電設施、原采礦權人開采出的采礦工作面等因素造成開采無法實施的風險由受讓人自行承擔。競買人要認真考察與踏勘,詳細了解擬設采礦權礦產資源開采中的有關風險及影響因素。
2、出讓采礦權范圍內的山林、土地、道路等使用事宜由競得人自行解決。競得人在辦理采礦許可證材料中包含出讓礦區范圍內有效的山林、土地、道路等使用(租用)協議書。
3、若競得人未按約定簽訂出讓合同、辦理采礦證的,視為自動放棄采礦權,保證金及所交采礦權價款不予退還。
4、競得人需按黔價房[2011]68號文件繳納交易服務費。
三、競買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的公司、企業。本次出讓不接受聯合競買,申請人應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申請參加競買人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均為驗原件留復印件;委托報名參加競買的,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被授權人身份證(驗原件留復印件);競買申請書(原件);竟買承諾書。以上所需提交材料均為一式兩份。
四、競買程序及時間
?。ㄒ唬┍敬螔炫瞥鲎尩脑敿氋Y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10月19日,到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二)申請人可于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10月19日,持參加競買的相關材料到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國土礦權交易部(貴州省凱里市博南新區荷香居3-4棟裙樓3層大廳)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10月19日17時。競買成交者,所交競買保證金轉為采礦權價款;競買不成交者,所交競買保證金在掛牌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不計利息。
?。ㄈ┙泴彶?,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報名資料費300元,填寫《采礦權競買承諾書》。具備申請條件的,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在2016年10月19日17時前確認其競買人資格。
(四)本次掛牌地點為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掛牌時間:2016年10月20日至11月2日15時00分。
五、競買方式
本次掛牌采用無底價增價的競價方式,高于起始價為有效,低于起始價報價無效。競買人在掛牌期限內按照0.5萬元或其倍數遞增報價。競買人在掛牌時間內填寫報價單報價,報價相同的,最先報價為有效報價;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確認有效報價后,更新掛牌價格并接受新的報價。
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的,即屬于掛牌截止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要求報價的情形,掛牌主持人應當宣布掛牌出讓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只接受現場競買,本項目不接受電訊或郵件等方式報名和競買;
2、競買申請人可到岑鞏縣國土資源局領取勘查函自行到現場踏勘。岑鞏縣國土資源局不召開情況介紹會,也不組織察看現場;
3、本次出讓的是地表下礦產資源,未涉及資源所附地表土地出讓。礦區開采及地面設施用地,由采礦權競得人按有關法律法規自行解決,出讓方慨不負責。出讓采礦權范圍內的山林、土地、道路等使用事宜由競得人自行解決。競得人在辦理采礦許可證材料中包含出讓礦區范圍內有效的山林、土地、道路等使用(租用)協議書;
4、本次采礦權出讓繳納的采礦權價款不包括采礦權使用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等稅費,此類費用需按相關規定繳納或繳存。
5、本次掛牌出讓采礦權的競得人必須承擔該項采礦權出讓的前期費用(地質簡測報告等),不包含在出讓價款內;
6、根據《貴州省礦山地質災害和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管理辦法》(黔府辦函〔2015〕34號)規定,競買人成功競得后,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岑鞏縣國土資源局繳納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并簽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治理責任書》,進一步做好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的前期協調工作,按照“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確保資源復采后生態環境的有效治理;
7、按照有關規定,競得人需在國土部門辦理采礦許可證新立登記,在環保、水利、林業、安監等相關部門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后方可依法開采;
8、采礦權人不得在礦區及周邊范圍內新建與采礦生產無關的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
9、本采礦權終止后, 采礦權人應自行拆除礦區資產,無補償;
10、本次掛牌公告規定的事項如有變更,將發布變更通知,屆時以變更通知為準。
七、違約責任
1、競得人若提供虛假文件、隱瞞重要事實,惡意串通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競得采礦權、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或者不按簽訂的成交確認書約定繳清采礦權價款,競得人的競得資格自動喪失,所繳納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2、掛牌成交后,掛牌人與競得人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競得人需在成交結果公示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按規定繳清采礦權價款、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競得人未按約定交清成交總價款的,出讓人有權解除《成交確認書》,已交保證金不予退還,并承擔違約責任。競得人未按采礦權出讓合同約定辦理采礦許可證,出讓人有權解除《采礦權出讓合同》,已繳納采礦權價款等相關費用不予退還,并承擔違約責任。
3.競買人一經中買,不得反悔。否則,已交保證金不予退還,并承擔違約責任。
八、聯系方式及銀行賬戶
聯系地點: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貴州省凱里市博南新區荷香居3-4棟裙樓3層大廳)。
聯系人:李嘉龍 15117455210
孔利娟、文明 0855-8685615
戶名: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行:貴陽銀行凱里分行
帳號:1891012105000033051
岑鞏縣國土資源局
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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