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信用建設的部署,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4個部門簽署《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決定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及負有責任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東、評標評審專家及其他相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
《備忘錄》提出,聯合懲戒的對象是違反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存在嚴重失信行為并被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的招標人、采購人、投標人、供應商、招標代理機構、采購代理機構、評標評審專家以及其他參與公共資源交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于前述嚴重失信主體,有關部門將依法采取包括“限制參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限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限制參與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限制參與國有產權交易活動”等在內的38項聯合懲戒措施。
《備忘錄》強調,各《備忘錄》簽署部門將把嚴重失信主體信用信息上傳至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現數據交互共享,并通過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網站、“信用中國”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布。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各部門認真做好《備忘錄》落實工作,加快推進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體系建設,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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