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暫停審批部分縣區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的函
石家莊市藁城區、循環化工園區、趙縣人民政府(管委會),滄州市黃驊市、中捷產業園區、滄縣、青縣人民政府(管委會),邢臺市柏鄉縣、寧晉市人民政府(管委會):
根據今年1-3月份地表水水質監測結果和水污染防治工作開展情況,結合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考核情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五款以及《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實施情況考核細則(試行)》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經研究決定,暫停石家莊市藁城區、趙縣、循環化工園區,滄州市黃驊市、滄縣、青縣、中捷產業園區,邢臺市柏鄉縣、寧晉市等9縣(市、區)審批新增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現就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限批區域:石家莊市藁城區、趙縣、循環化工園區,滄州市黃驊市、滄縣、青縣、中捷產業園區,邢臺市柏鄉縣、寧晉市行政轄區。
二、限批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實施情況考核細則(試行)》有關規定,結合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單次通報、兩次約談、三次限批并實施問責”的督導機制。
三、限批內容:除不產生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或產生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但具備在廠區內全部回收利用,不向外環境排放(含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的新建項目,以及“增產不增污”的改、擴建項目之外,其他新、改、擴建項目一律視為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各級環評文件審批部門暫停審批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四、限批期限:自本文印發之日起三個月。
五、整改要求:
(一)相關區域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在水質長效改善和科學保護上下功夫,對1-3月份已達到年度考核要求的水體,務必鞏固強化,繼續維持,確保水質不退化。
(二)對未達到年度考核目標的斷面,要務必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超標水質盡快達到考核目標要求。
(三)對轄區飲用水水源地,要加強保護區管控,確保違規項目清零,注重日常監管,形成常態化監督管理機制,同時按照國家對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的項目和頻次開展監測,及時掌握水質變化動態,并在必要時采取保障措施,確保水源地和供水水廠出水水質達標。
(四)要在重點工作推進上下力氣,嚴格對照“水十條”、“水五十條”和國家有關要求,認真梳理,制定計劃,明確時限,逐級壓實責任,加大經費投入,確保按時間節點高質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務。
六、監督檢查要求
(一)在區域限批期間,各級環評文件審批部門暫停審批屬限批內容的環評文件,并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監督檢查。
(二)環保廳第一、五、六專員辦負責各自職責范圍內相應區域限批期間的監督檢查。
(三)限批期限屆滿后一個月內,我廳將組織現場核查,如已全面落實整改要求,將解除限批;如仍未落實整改要求,將延長限批,并取消該設區市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節水型城市、園林城市、衛生城市等榮譽稱號,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