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生態環境部舉行6月例行新聞發布會。生態環境部環境監察局田為勇局長介紹了強化督查有關情況,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主持發布會,通報近期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進展,并共同回答了記者關注的問題。
其中,田為勇局長在記者問題時,釋放出生態環境部下一步的重大動作。以下為對話實錄: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藍天保衛戰三年作戰計劃中提到,要精準施策治理污染,那此次啟動的新一輪重點區域強化督查,與之前的督查相比較,有哪些創新和特點?
田為勇:謝謝央視的記者,去年我們開展了為期一年的大氣強化督查,從去年一年的督查中我們建立了清單,解決了很多問題,特別在對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的落實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梢杂?ldquo;吃藥”理論來形容,我們過去藥方子都是對的,但是大家最后有的吃了,有的沒吃。通過去年我們一年的強化督查,就是讓大家把藥吃下去,效果是明顯的。在認真總結去年督查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在七個方面更加完善。
一是覆蓋范圍更廣
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作戰計劃確定了三個重點區域: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長三角地區。我們強化督查也相應的從去年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擴展到了汾渭平原和長三角地區,從28個城市擴展到了80個城市,三個區域的督查方式方法也會不同,有駐點督查,也有機動式督查。
二是參與人員更多
去年抽調地方及部直屬單位約8000人次參加督查、巡查和特別行動工作。今年將調集3萬人,參加攻堅戰,重中之重還是藍天保衛戰,3萬人當中有1.8萬人是圍繞著藍天保衛戰開展工作的。
三是督查力度更大
去年我們是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為中心,派駐28個督查組開展督查。今年是以縣(市、區)為中心,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的531個縣(市、區),派駐約290個左右督查組,每個督查組負責1至3個及以上縣(市、區),深入一線開展督查。去年每個城市8個人,今年每1-3個縣(市、區)3人,無論是督查數量還是督查深度都有很大提升。去年每天查300-400個點位,現在每天就要查2000-3000個點位。
四是督查內容更全
去年的我們重點抓了“兩散”和“兩提”,即平時抓“散亂污”企業整治和“散煤”治理,重污染天氣應對要“提高級別響應”“提前三天發布預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以“四大結構”調整為治本之策。以“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和達標排放為重點,優化產業結構;以散煤清潔化替代為重點,優化能源結構;以公路轉鐵路和柴油貨車治理為重點,優化運輸結構;以礦山、綠地和揚塵綜合整治為重點,優化用地結構。
五是技術手段更強
強化督查運用在線監控、“熱點網格”技術、在2+26城市,通過衛星遙感技術,劃出了PM2.5濃度較高、排放較大的3600個熱點網格。發揮微信舉報作用、使用執法APP、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數據分析,提高督查的針對性,準確性。我們用熱點網格結合地面的小微站,小微站有一個黑匣子,一般掛在屋角或者通訊桿子上面裝上,結合移動式的監測的遙感器,這樣基本上可以鎖定一個地區的污染變化情況。很多情況是某一個時間段,每天早晨七點到九點在某一個網格發生變化。過去我們不知道什么原因,現在通過七點到九點去這個網格查,污染物到底是誰排的,發現有施工就抓到了。抓到以后不一定就是他,我們還要回頭通過熱點網格評估,污染物是不是下來了,排放量是不是下來了,下來了說明我們找準了,我們把這些技術用在了我們督查當中,對于發現問題及時的解決問題都發揮重要的作用。
六是調度指揮更準
我們從全國環境執法大練兵中調選精英組成調度指揮部(專項辦),負責調度督查組活動。專項辦會向各督查組提供問題清單,對督查區域內的情況做到心中有數。今年督查分三個階段,各階段督查重點將有所側重,比如:6-7月重點是“回頭看”;8-9月重點工業爐窯、礦山治理、小火電淘汰、揚塵治理及秸桿焚燒等。
七是執法執紀更嚴
督查前,派出單位會做廉政教育,督查組成員簽署廉政承諾書;督查中,我們會在微信群對督查人員三天一提醒;督查結束后,督查人員還要簽《強化督查期間遵守紀律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自查表》并報備。對工作中發現的違法違紀問題,嚴懲不貸。
經濟觀察報:對于一些地方應付檢查,存在的“一刀切”問題,不少正規企業早有抱怨,本次強化督查有哪些特別的考慮?尤其是對于新增進的汾渭平原和長三角地區,生態環境部將作出哪些督查安排?
田為勇:一刀切的問題去年通過媒體朋友大家共同努力,總體上形成共識,這里給大家再講幾個觀點:
一是生態環境部堅決反對搞一刀切
前一段中央環保督察期間,部分地區為了應付檢查,把所有的企業都停了下來。像這種情況我們是堅決反對,為防止一些地方不分青紅皂白地實施集中停工停業停產行為,影響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生態環境部專門研究制定禁止環保“一刀切”工作意見。嚴格禁止“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堅決避免集中停工停業停產等簡單粗暴行為。
二是我們要正確地理解“一刀切”的概念
如果是那些違法或者沒有治理設施、超標排放的,環境污染嚴重的企業,我們在開展攻堅行動的時候,嚴格依法整治,嚴格執法辦案,特別是對“散亂污”企業的停產整治,這都不能稱為“一刀切”。
三是強化督查從制度設計上就充分避免地方為應付檢查的“一刀切”
去年我們開展為期一年的強化督查,4月份剛結束,6月份又開始督查,持續開展,打消了應付檢查暫時停一停、等人走了再恢復生產的念頭。今年是按縣(市、區)派駐督查組,基本上每個地方都有督查組,臨時停產這種方式已經行不通了。
四是對于“一刀切”的問題,我們只要發現就嚴肅處理,絕不允許平時不作為,檢查時亂作為。不僅要處理企業,也要處理地方政府和部門相關的責任人。
今年強化督查分三個階段開展:
第一階段(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8月19日)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散亂污”企業整治、燃煤鍋爐淘汰、部督辦問題整改等情況,全面排查發現新的涉氣環境問題。
第二階段(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11日)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全面督查,重點排查汾渭平原“散亂污”企業及燃煤鍋爐淘汰改造建檔立卡和自查整治情況;排查39個城市工業企業環保設施運行及達標排放情況;排查工業爐窯、礦山治理、小火電淘汰、揚塵治理及秸桿焚燒等情況。
第三階段(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4月28日)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 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長三角地區落實減排措施和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開展檢查。排查清潔取暖及燃煤替代情況,排查各城市錯峰生產企業停限產措施落實情況,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時,排查重點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啟動及相關措施落實情況。
督查采取按縣(市、區)駐點的方式,1-3個縣(市、區)設一個督查組。“2+26”城市總體安排200個左右的督查組,汾渭平原11個城市總體安排90個左右的督查組,長三角地區以安排特別行動組為主,開展不定期機動式督查。
汾渭平原11個城市主要是按照去年“2+26”城市督查做法,以縣(市、區)為中心,重點抓“散亂污”企業整治、燃煤清潔替代和小鍋爐整治、秋冬季錯峰生產企業停限產和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落實情況。
長三角地區的督查主要是以重污染天氣應對為主,檢查地方落實削峰降頻措施,減少重污染天氣出現頻次,降低污染峰值。也不排除在后兩年的強化督查時對長三角地區開展大規模駐點督查,這取決于今年機動式督查的效果。
南方都市報:“散亂污”整治是強化督查的重點,日前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明確,今年底前要完成京津冀及周邊區域全面整治“散亂污”企業及集群,請問有哪些具體措施?遇到了哪些困難?如何確保地方按時整改到位?
田為勇:“散亂污”是去年強化督查抓的重點之一。去年空氣質量的改善,整治“散亂污”企業貢獻率約占30%,散煤治理約占40%。由于“散亂污”企業存在規模小,作坊式,易流竄,易反彈等特點,導致整治“散亂污”企業不可能一蹴而就。
整治“散亂污”的問題,應該做好幾個方面工作:
一是依靠科技,精準發現問題。充分發揮“熱點網格”技術優勢,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數據分析,確定大氣污染物濃度較高或出現濃度異常變化的網格區域,提高督查組發現問題的準確性。同時,通過污染物濃度變化情況,對督查組發現問題的準確性進行評估,督查成效和污染物濃度變化相互印證。
二是優化分組,調動督查組積極性。我們根據縣域“散亂污”數量,優化分組,做到每個督查組都有任務。在去年評比“每周一星”的基礎上,今年我們評比“每周一榜”,每周表揚排名前十的督查組,并對外公開。每月對表現突出人員,向其省、市人民政府致函予以表揚,充分調動大家的積極性。
三是壓實責任,推動問題解決。“散亂污”整治一定是把責任壓給地方黨委政府,一旦發現問題嚴重的,要按照量化問責辦法來追責。清單內“散亂污”整改不到位的或者死灰復燃的,發現兩件就處理副縣長,四件處理縣長,六件處理縣委書記,以此督促地方政府抓好落實。
下一步京津冀、汾渭平原和長三角地區,“散亂污”整治仍然是重點。在確保整改到位方面:
第一是要建立量化問責規定。去年“散亂污”抓得比較實,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制定了量化問責規定。根據不同問題的數量,實施量化問責。
第二是公開透明。對督查發現的問題,我部以正式督辦函的形式交辦地方政府,責令限期整改;同時向社會全面公開問題清單,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是按縣派駐督查組,不再設巡查組,由督查組駐點在固定的縣(市、區),每兩輪督查后,對前期發現的問題開展一周的核查,對問題緊盯不放,反復查,確保整改到位。
華夏時報:“清廢行動2018”發現了哪些問題?環境部計劃如何整治?近期生態環境部還密集開展一系列環保督查行動,請問與之前開展的督查行動相比有哪些特點和亮點?請問這是否意味著環保督查向縱深發展?
田為勇:清廢行動是5月9日開始行動的,我們組織了3000人,150個組對長江經濟帶城市沿岸開展為期一周的全面排查,排查之前首先要求地方自查,形成1410個固體廢物堆存點的任務清單。
行動過程中,我們公布了舉報電話,鼓勵大家舉報。行動中督查組運用高科技,包括無人機沿江沿河檢查,發現不少新的堆存點?,F場督查階段共排查了2796個堆存點,發現了1308個問題。
一是從堆存物質來看,最大比例的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混合物,總共發現了848個堆存點,占總量的64.8%,性質最嚴重的危險廢物有58個,占了4.4%。
二是從地域來看。湖北、江西相對比較多,1300多個問題當中湖北386個,江西336個,占總量的一半左右。
三是有些堆存點數量相當巨大,超過100萬噸的堆存點有好幾處,清運的周期會比較長。
四是環境風險相對比較大。這些堆存點離大江大河比較近,一下雨污染物就可能隨著雨水排到江里面去,環境風險相對比較高。
下一步,清廢行動要組織核查“回頭看”,對1308個問題按照四個標準來整治。
第一,必須要把傾倒廢物清理干凈,這個工作6月底要完成。
第二,查清來源,傾倒廢物從哪兒來的,當地政府一定要心中有數,否則就有第二次傾倒、第三次傾倒等等。
第三,對企業違法傾倒和非法轉移行為,要依法進行嚴肅處理。
第四,對相關市、縣、鄉的相關政府和相關人員疏于監管問題要進行問責。
第二個問題,前面已經講到,強化督查在組織方式、高科技運用、抓落實力度上都有重大突破。強化督查確實是向縱深發展,它與中央環保督察更加緊密的結合在一起。
一是強化督查與中央環保督察都屬于督政范疇。近期開展的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清廢行動、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藍天保衛戰等一系列行動均取得良好效果,充分說明強化督查與中央環保督察是一個有機整體,已經成為我們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平臺、機制和抓手。
二是強化督查與中央環保督察在形式與內容上略有不同。中央環保督察重點是對省級地方黨委、政府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情況進行督察,以查閱地方檔案、部門談話、下沉現場督察等形式開展,更宏觀些。強化督查等專項督查是“一竿子插到底”,深入縣(市、區)直接對著重點領域、重點地區、重點問題,以排查發現問題為導向,通過交辦問題,層層傳導壓力,解決問題,相對更微觀、更具體一些。不管是強化督查,還是中央環保督察,核心都是督促各級地方黨委、政府落實環保責任,層層抓落實,解決環境問題。
三是強化督查是中央環保督察的補充和延伸。我們總結出了督查工作的“五步法”,排查是基礎,交辦是關鍵,核查是核心,約談是預警,專項督察是保障。去年強化督查中,先后兩次對存在環境問題較多、整改進度緩慢的8個市(縣、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進行公開約談,對未落實采暖季錯峰生產要求違規生產等問題,嚴肅追究有關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