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貴州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通知,即日起開展2020年度省級綠色礦山遴選申報工作。
通知明確,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負責本轄區內省級綠色礦山遴選申報工作,依據自然資源部和貴州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按照省自然資源廳對綠色礦山建設的要求進行。即日起受理各地遴選申報資料,8月30日前各地需完成遴選結果及相關材料上傳。
遴選礦山應是持有效采礦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生產礦山;未被列入礦業權人異常名錄;近三年內未受到自然資源、水利、生態環境和應急管理等重大行政刑事處罰,或受到處罰已按規定完成整改的。各地遴選申報數量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已進入國家級綠色礦山名錄的不再申報。
通知要求,各地對申報的省級綠色礦山,需按照礦山自評、第三方評估、網上信息填報、實地抽查、材料審核、公示等工作程序開展遴選工作,形成遴選名單進行申報,再由省綠色礦山建設聯席會議通過匯總遴選結果,進行生態紅線及各類保護地查重——平臺審核材料,形成審核意見——實地抽查,按標準評分——報送聯席會議審議,公告授牌等工作程序確定全省綠色礦山名錄。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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