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自然資源廳發布《關于做好2020年度綠色礦山遴選工作的通知》,遴選時間安排如下:
2020年6月1日起,組織有關礦山企業登錄名錄系統填報有關申請信息,6月30日前完成;
7月31日前完成第三方評估工作;
8月31日前完成實地核查工作。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2020年度綠色礦山遴選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江蘇省礦業協會、有關礦山企業:
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度綠色礦山遴選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0〕839號)要求,為切實做好我省2020年度綠色礦山遴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范圍
我省參與遴選的礦山應為經公告的國家級綠色礦山試點單位和省級綠色礦山試點單位礦山(已按《江蘇省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指南》要求制訂綠色礦山建設規劃并實施),均應持有效采礦許可證且正常運營,近三年內未受到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等部門的行政處罰或受到行政處罰但整改到位。遴選期間,未被列入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異常名錄。礦區范圍未涉及各類自然保護地。礦山剩余儲量可采年限應不少于三年。
二、遴選工作安排
全省綠色礦山遴選工作按照自然資辦函〔2020〕839號文件中明確的遴選程序進行。
(一)網上申請和礦山自評。自2020年6月1日起,由設區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有關礦山企業登錄全國綠色礦山名錄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名錄系統),填報有關申請信息。督促通過網上申請的礦山企業,對照綠色礦山建設要求和行業標準開展自評,形成自評估報告,并于6月30日前在名錄系統中完成填報。
?。ǘ┑谌皆u估。省廳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江蘇省礦業協會對礦山開展實地評估,按照統一評價指標要求形成第三方評估報告。省礦業協會應于7月31日前完成第三方評估工作。
?。ㄈ┎牧蠈徍撕蛯嵉睾瞬椤Jd統一審核自評估報告、第三方評估報告等材料。采取明察暗訪、查閱資料等多種方式對通過第三方評估的所有礦山開展實地核查。為提高遴選工作效能,實地核查可結合第三方評估一同開展,獨立完成。省廳于8月31日前完成實地核查工作。
?。ㄋ模┕?。省廳通過門戶網站公示遴選擬推薦名單。
?。ㄎ澹┥蠄箦噙x推薦名單。省廳將公示無異議的遴選推薦名單及時上報自然資源部。
三、相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相關設區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全省加快推進綠色礦山建設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將綠色礦山建設作為重點工作扎實推進,精心組織本地區符合條件的礦山企業按時完成網上申請、礦山自評等工作。
?。ǘ┻M一步規范第三方評估。省礦業協會要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則,嚴格按照自然資源部相關要求開展實地評估,按時完成第三方評估工作,評估機構和評估專家必須與礦山企業保持獨立。
?。ㄈ┘訌娙粘1O管,常態化做好綠色礦山抽查評估工作。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創新工作模式,將綠色礦山建設納入對礦山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按照自然資源部要求,省廳將組織對已納入全國綠色礦山名錄的礦山開展實地抽查,省廳確定抽查比例為1/3,實地抽查情況與本年度綠色礦山遴選推薦名單一并上報自然資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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