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進工業振興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發〔2021〕5號)》,將通過加大財政扶持、支持重大工業項目建設、加大企業技術改造獎補力度、支持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扶持企業做大做強等十項舉措,推進廣西地區工業振興。
關于推進工業振興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 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進工業振興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發〔2021〕3號)精神,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財政對工業的扶持
2021—2023年,每年統籌整合資金400億元用于支持工業振興,其中每年安排一般公共預算100億元、新增政府專項債券300億元,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企業貸款貼息、重大工業項目建設、企業技術改造、園區基礎設施建設、企業發展扶持、企業上臺階和市場開拓扶持、股權投資、融資擔保、企業貢獻獎勵和考核獎勵等。各設區市、縣(市、區)相應加大財政對工業的投入。(牽頭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配合單位: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北部灣辦,廣西證監局)
二、支持重大工業項目建設
對列入自治區“雙百雙新”產業項目計劃的重大優質項目新增貸款在2年建設期內給予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全額貼息支持,由自治區本級財政和項目所在市縣財政按5∶5的比例承擔;將其他重點工業項目納入“桂惠貸”政策范圍給予支持。對列入自治區“雙百雙新”產業項目計劃的重大優質項目,自治區本級財政給予最高不超過10%的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1億元。對產業發展具有明顯牽引帶動作用的龍頭項目,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牽頭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地方金融監管局)
三、加大企業技術改造獎補力度
對自治區“千企技改”在建項目,自治區本級財政給予最高不超過10%的設備投資補助,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自治區認定的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自治區本級財政分別給予企業100萬元和5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獎勵。對年度購置10臺及以上工業機器人的企業,自治區本級財政按購置金額的20%給予一次性補助,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牽頭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四、支持園區基礎設施建設
統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及自治區本級財政資金,重點支持園區標準廠房和“七通一平”基礎設施建設。對園區管理委員會和國有企業按照質量高標準、用地集約化、功能現代化要求建設的高標準廠房及配套用房、研發樓項目,按不超過800元/平方米安排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對一般性標準廠房按不超過500元/平方米安排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對全區各級人民政府和園區平臺引入社會資本建設的高標準廠房,自治區本級財政給予一定比例的固定資產投資補助。(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北部灣辦;配合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五、扶持企業做大做強
實施百億元企業梯度培育計劃,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00億元、500億元、100億元、50億元、30億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5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支持“個轉企、小升規”,對新入庫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轉專業、當年入統當年退庫企業除外),對新入庫的高技術制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再額外獎勵10萬元。對國家、自治區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國家、自治區認定的單項冠軍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獎勵。支持企業開拓市場,舉辦廣西工業新產品暨廣西工業品牌發布會,開展線上線下工業品專項促銷活動。(牽頭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商務廳、統計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六、加大產業股權投資力度
加快廣西工業高質量發展基金的資金募集和投資,力爭2021年基金累計投資規模達500億元,到2023年達1000億元。對重點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自治區、設區市和企業可通過合作建立產業投資基金給予支持。完善新興產業直接股權投資方式,優化投資審批決策流程,強化設區市、縣(市、區)風險防范和管理職能,每年安排新興產業直接股權投資資金20億元,加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直接股權投資力度。各設區市可參照設立相關基金。(自治區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北部灣辦,廣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廣西北部灣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擴大制造業貸款規模,進一步加大再貸款再貼現對制造業的支持力度,支持自治區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聯合開發性銀行設立廣西制造業專項貸款。將制造業貸款增量、增速列入對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考核范圍。加強工業企業融資擔保,力爭到2023年廣西工業新興產業融資擔?;鹨幠__到30億元。大力發展供應鏈金融,支持供應鏈龍頭企業發行債券融資支付上下游企業賬款。(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地方金融監管局、財政廳、北部灣辦,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銀保監局、廣西證監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大企業經濟貢獻獎勵力度
對符合條件的新建重大工業項目,自投產之日起5年內,每年按照企業當年對地方經濟貢獻自治區本級所得部分的30%對企業進行事后獎勵,企業5年累計獲得獎勵資金不超過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0%,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對列入自治區“雙百雙新”產業項目計劃的重大優質項目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牽頭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配合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廣西稅務局)
九、強化資源要素保障
加強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支持各設區市、縣(市、區)劃定工業用地保護線,設區市和工業增加值排前35位的縣(市、區)每年出讓土地總量中,新增工業用地指標占比不低于30%。對自治區層面統籌推進的重大項目、“雙百雙新”產業項目、重點園區、“5個50”產業項目實行用地計劃指標核銷制。實行有保有壓能耗指標差別化配置,自治區預留部分新增能耗指標,用于調劑保障重大工業項目,優先保障能耗強度優于“十四五”工業能耗強度目標值、優于國家能耗限額標準先進值或達到行業領先水平的項目。推行能耗要素配置市場化改革,開展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加大電力市場交易改革力度,電力市場交易電量占廣西電網售電量比例不低于55%。加強電力運行調度,實施峰谷分時電價機制。(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廣西電網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工業績效考核
強化績效考評正向激勵,提高設區市工業投資績效考評指標的分值權重。建立工業投資獎勵制度,自治區每年考核各設區市工業項目推進情況,對排位前3名的設區市給予獎勵;將工業投資工作納入自治區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獎勵范圍。每年對工業高質量發展成效突出的先進市、先進縣予以通報表揚,給予產業發展資金、發展指標等支持。(牽頭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績效辦,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自治區人民政府已出臺的政策措施與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按照本政策措施執行,同類型政策不重復享受。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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